当前位置: 首页 > 要闻

今日热门!国家发改委: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

来源:我的钢铁网 发布时间:2023-04-07 15:43:55


【资料图】

4月6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,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提出,政府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,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。企业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。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,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,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,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。

标签: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东方晨报网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8   联系邮箱:562 66 29@qq.com